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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四 (第2/2页)

儿子们一道为自己陪葬,最后便议定由次子王杰代父应征,一场风波总算是平息了下来。侥幸保全了志向的王与准从此自号“遁石翁”,以此向导致自己摔伤的那块石头表达由衷且苦涩的谢意。而他对个人选择的解释是:“我倒不是厌恶富贵、喜欢贫贱,而是一来知道自己命薄,二来不忍违背先人的遗愿而已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倘若我们不理解当时的社会状况,难免会觉得王与准实在是个不识抬举的家伙。晋文公烧山以求介子推,刘备三顾茅庐以访诸葛亮,今上如此求贤若渴,正常人总该受一点感动才是。但是,明初所谓求贤真有一种史无前例的做派,大臣叶伯巨有上疏说,朝廷取天下之士,务求竭泽而渔,一个也不能少,有关部门敦促士人上路,如同押解重刑犯一样;但是,求贤求得如此急迫,用贤却用得无比草率,随便给人家一个官职,稍有差池就大刑伺候,以至于“今之为士者,以溷迹无闻为福,以受玷不录为幸,以屯田工役为必获之罪,以鞭笞捶楚为寻常之辱”。(《明史·叶伯巨传》)《草木子》甚至有一种很夸张的记载,说京官每天上朝前都要与家人诀别,等下朝平安回家,就会庆幸自己侥幸又挨过了一天。

        士大夫的恐惧源于一种深刻的无奈,严刑峻法倒并不多么可怕,即便法律规定随地吐痰灭九族,并且执法严格,没有半点纰漏,但人们总还晓得该如何趋避,大不了出门时戴上口罩,再打一个死结。最可怕的情形是严刑峻法与法无定法并存,掌权者的自由意志高于一切。一个人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里,再严苛的自我克制也不能成为避祸全身的保障,非但动辄得咎,甚至得咎之后还往往不明所以。王与准并不是存心特立独行,他只是那个时代千千万万个王与准当中的一个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在传统的士大夫操守里,受刑倒在其次,受辱才是最不堪忍受的事情。士大夫对“受辱”给出的标准远较市井百姓高,所以士大夫往往能够体谅市井百姓的“小人喻于利”,市井百姓却往往觉得士大夫的“君子喻于义”纯属矫情。

        譬如在富人施粥这种场合,市井百姓为了一碗粥,不在意打躬作揖,说上几十上百句吉祥话,陷于绝境的士人却仅仅因为“嗟来食”三个字掉头而去。朱元璋为有明一代政治风尚所定的基调,偏偏就是“嗟来食”式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越是有节操的读书人越是对“出处”二字慎之又慎。出,即出仕做官;处,即退隐山林。出处之道亦称进退之道,出处或进退之间的分寸一旦稍稍拿捏不好,就会给自己招致不必要的屈辱,而这种“白圭之玷”也许一辈子都难以磨去。

        《世说新语·排调》记有一则故事:谢安有隐居之志,但终于耐不过朝廷的频繁征召,出山在桓温军中做了司马。当时有人向桓温献药材,其中有远志这味草药。桓温向谢安请教:“这种草药又叫小草,为何同一个东西却有两个名称?”不等谢安发言,正在一旁的郝隆应声答道:“这很好解释:处则为远志,出则为小草。”谢安听了,不禁大有愧色。

        郝隆一语双关,谢安纵然是天下苍生众望所归,也因此觉得羞赧,何况是等而下之的人物呢?与王阳明生活年代相若的吴中才子文徵明,年过知命后失志做官,写《感怀》诗自悔,其中便用到郝隆与谢安的这则掌故:“远志出山成小草,神鱼失水困沙虫。”如果想要保全尊严,不沦为小草受人轻贱,那还是继续留在山里做自己的远志好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出处之道自宋代起备受儒者重视,理学要典《近思录》专辟“出处”一章,章首第一条是程颐的一句语录,大意是,贤者即便身处下位,也不可以自荐,凡是自荐的人都不值得信任。古代的贤者之所以必须等国君以完备的礼数相请才会出仕,并非妄自尊大,而是因为不这样的话,就不足以施展作为。

        贤者出仕,不是为了高官显爵,而是为了兼济天下。既是为了兼济天下,就必须依托国君足够的支持,这也就意味着国君必须是个尊德乐道并足够信任、重视贤者的人,只有这样,才能收风云际会之功。国君如果只是随便做个礼贤下士的姿态,甚或因为贤者自荐而随便给他安排一个职位,贤者还能期待有什么作为吗?

        参照程颐的标准,大明帝国完全是个反面教材——连礼贤下士的姿态都懒得摆一下,赤裸裸地以国威临之,显见得即便贤者甘心出仕,也注定得不到半点重视,遑论收风云际会之功呢?

        这应当是王与准一个不便明说的理由,换言之,历代以来,儒者之于帝王,可以为师,可以为友,可以为客,可以为股肱,却绝不可为马仔,其间区别在于尊严之有无。譬如汉代的很多时候,大臣即便有罪当诛,死亡待遇是所谓“盘水加剑”,使者给你一盘清水、一把利剑,让你在室内衣冠端正地自裁,并不因为你有罪便对你横加羞辱。这种“礼”的传统在中国历史上一以贯之,纵是蒙元帝国,对汉人士大夫也基本保持了来自儒家传统的尊重,以至于元朝覆亡的时候,相当数量的汉人士大夫甘心为之守节。洪武三年(1370年),朱元璋颁布开科取士的诏书,诏书里当然要以政治正确的姿态抨击元朝人才进退的严重弊病,但也坦然承认“前元待士甚优”。(《明史·卷七十》)

        明朝却不给士大夫这样的礼遇,为了搜求隐逸,不惜使出扣押家属、搜山海捕的手段,为这样的朝廷效力实在不是正统儒者所能够容忍的事情,但“威武不能屈”哪里是那么容易做到的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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